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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痴男子


我们影子悬浮在半空,老码头工人又恢复了年轻时的模样,透过他的眼睛我看到我化作了他妻子年轻时的模样,他还是那个为心爱的姑娘抛家离业的书生,她还是那个为了爱情抛弃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。他相信她就是他唯一快乐的源泉,她也认为他是一生的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毫不犹豫的让他就此死去,这将是对他最大的仁慈,我就是他幸福的救世主。我用尽气力,吸取他最后一滴元气,这对我而言是危险的游戏——如果不能在吸干元气的一刹那停止,轻则耗损功力,重则有生命之虞。但为了他——这个曾经的爱的狂徒,我愿意冒这个险,我不明白是我良心发现(如果我们狐类有良心的话)还是他的元气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我的理性,总之我是这样做了——我冒险刻意吸干了他的元气,并且我真的学会了在关键时刻停止吸取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为他挖了个坟墓,将他的尸体埋入其中,并将周围围的野草移植到他的坟上,使坟地与周边看起来毫无差异,谁也不会料到这连天荒草下躺着一个尸体,更不会知道这个尸体原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书生,但因情爱执念而变成穷困一生的码头穷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绝不仅仅是为了掩埋我杀人的证据,如果直接把他抛入江中同样达到掩盖的作用,这是对死者的尊重,他毕竟是一个人类,不是兰影口中声称的“我们的兔子”,也不是梅影口中所说的“我们的食物”,因为我们毕竟有过一场心灵的欢娱,尽管短暂,因为他的元气毕竟会残留于我体内,与我融为一体。尊重他,从某重意义上来说,也就是尊重我自己,这些无论是严谨的梅影还是放荡的兰影恐怕都不会认同的,但我却相信它就是真理,是必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当时还做了一件事,从今天看来是良心过头了,但当时的我的确是那样做了:在掩埋好老码头工人的尸体后,我去找了他的妻子——那个曾经为爱私奔的千金小姐、后来的穷困村妇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从洞开的窗户的跳进屋内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老妇人正在屋内颤颤微微地缝补衣物,桌上是一个碟子与一个碗,碟子里是一只鱼头,碗里是红薯稀饭,她在等丈夫回来用餐,从她此刻的神态中看得出来,此刻她心里没有后悔那场私奔,只有焦急等待的念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能感觉到她内心的平静,那绝不是麻木与习惯。她对爱的坚定让我感动,所以我决定采取行动。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,她机械地转过身,痴呆地盯着我的嘴,我告诉她“你的丈夫十年前就去世了,他非常爱你,并且在死时,藏了很多银元在床下,让你十年后再拿出来使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遍说完之后,我又再说了一遍。我要把这些植入她的大脑,让她忘却等待,富有地过自己的下半生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遍说完之后,她便沉沉地睡去,我留下了很多的银元放在床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我回到我的青丘里时,我平静地躺下,内心里一片祥和。当时做了那些,我觉得很开心。但现在想来,实在愚昧,并且还犯下了狐妖的大忌——绝不能随便改变人类的思维,否则会遭受天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夜我睡得很香甜,以至于感觉没睡一小会儿天就亮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常妈正小心翼翼地敲着我的房门,我睁开眼时,我强逼自己迅速地回过神来,检视自己是否因为睡得过熟而显出了狐形,对镜子看到自己身后拖着一条高高翘起的大尾巴,尾巴通体是金黄色的毛。

        单独来看,这条尾巴其实并不丑陋,甚至很美,但为什么配上我这人类女子的身体就可怖之极呢?我甚至淘气地想象着假如常妈看到我这副样子时,会是多么惊诧与恐怖的表情,我轻轻掩起嘴笑起来。“常妈,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常妈进屋时,看到一个光滑的裸背立于镜子前,“哟,三小姐,小心着凉。”语气里尽是关切,说着为我披上一件衣服。为我细心地梳理头发、穿衣服,然后又端进来几盘小点心,通体透明的水晶糕,淡绿色的桂花丸,粉红色的玫瑰球,我强迫自己随意吃下几个,这些好看的人类糕点对我来说,淡而无味,与人类元气比起来,它味同嚼蜡,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人,我们就必须忍受这些“美味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梳洗饮食完毕,就坐于布置清雅的待客厅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好意思,我忘记向你介绍青丘里的全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外面看,它只是暖云轩前院里的一间厢房,但开门进去,你就会发现它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,推开房门,是一排竹子,自然阻隔视线,权当屏风使用,绕过它,就是客厅,地上铺着两面竹叶编织而成的圆形坐毯,两面毯子相隔约两米远,两面毯子中间有一道约一米的流水阻隔着,流水上零星飘着几个荷花灯,荷花灯里燃着的是竹杆气息的香料,竹子的自然气息随着袅袅的灯烟飘散在待客厅中,待客厅中其它部分,都被各种竹子填满着。

        穿过客厅是我的书房,一张竹制的书桌,正对门摆放着,它身后是一堵高高的书架,上面放满了我阅读过的书籍,左不过是《南唐后主诗集》《人间词话》这些风雅书籍;再往里走才是我的闺房,与待客厅与书房的绿色调不同,这里的主色是粉红色,间或点缀一二绿色物件,显得清新而脱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袭绿纱坐于待客厅的一方坐毯上,常妈将名贴盘递过来,我随意地抽取了一张,“就这张吧!”常妈‘诺’了一声就出去了,不一会儿进来一位青年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位青年男子,戴着最时兴的黑色幞头,幞头下配着两条短短的黑色巾子,身穿藏青色袍衫,面容白晰如月,我盯着他的眼睛,试着探测他的思维,竟发现里面只有闹哄哄的音符,其它什么都探测不到,我放弃探测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似乎发现了我在打量他看,对我回敬了一个淡淡的笑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姐真是古琴高人啊,昨天有幸聆听小姐琴音,惊为天音啊,到现在整个脑子里还是被你的音符填满着。”他坐下来就开始奉承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句话都没回他——他身上有某种东西让我动心,也让我恐惧。我决心只把他当作一个元气提供者,他就是梅影说的‘我们的兔子’,(你瞧,我的原则是如此没有原则,或者这就是狐妖的多变吧!)我不想跟他攀谈,不想了解他,试想想,上一秒钟与他对等地聊天,下一秒就吸他的元气,是不是很别扭,至少我没办法做到。

        见我不说话,他显得有点紧张。顿了会儿,头伸过来,小声地说,“小姐如此高才,为何要委身于此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为我赎身吗?我很贵的……你们男人真是可笑,一方面喜欢逼良为娼,一方面又喜欢逼娼从良。”人类真是可笑,为何总爱玩这种英雄救美的把戏,兰影早告诉过我类似的人与事了,兰影同时还告诉我,遇到这种人,只要说‘我很贵’,他就不会再啰啰嗦嗦了。我就是要他停止啰嗦,只一心想着快点入正题,好吸他元气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有意识地回避了我后面的半句话,他说“多贵都不是问题,问题是小姐愿意与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又开启探测他的思维了,我觉得他的表现很反常,反常的不是他说的话,而是他说话时的表情,具体怪在哪里,我又说不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思维里充满了激速流淌的物质,很明显,他的内心不像他外表一般云淡风轻,他在刻意掩饰自己内心的激情,我进一步往里探测。看到一个偌大的教坊,一个女人站在一块巨大的舞台上,下面坐满了年轻女子,那个舞台上的女人模样很熟悉,我再细看那竟然是我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会有我?我十分诧异。我对他产生了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要赎我?”我装着随意地问了他一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小姐的才华,可以去我们的乐坊教学,那是绰绰有余,我们的教坊就缺小姐这样的人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明白了他脑中画面的意思,原来是他想象中我去做教乐先生之后的样子。这是一个奇怪的人类男子,我不自觉地这样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端起一杯青茶,笑着问,“一个无名贱妓,做你教坊的先生,你就不怕别人嘲笑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是小生鲁莽了,小生就是李鹤年。”平淡的语气中,有掩饰不住的骄傲,仿佛这名字一提出来,我就要委身于他一般。

        提起李鹤年今天的人很难知道了,早被淹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,可是在大唐开元年间,他可是名满天下,仅稍逊于其兄李龟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年,李龟年、李彭年、李鹤年兄弟创作的《渭川曲》受到唐玄宗的赏识,一首《渭川曲》唱尽了开元的繁华,传唱无数,因而成为开元名流,他们三兄弟因此成为各府王公贵族的座上宾,赏金动辄千金,兄弟三人因此成为巨富,在长安盖的华宅,比很多王公贵族都阔绰恢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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