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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三章 赶赴荡口


  “孟爷,朝天九路香,我点第一柱。天门朝南开,有缘随我来!”

  一大早的,就有人敲开了门。

  一共是四个人,领头的那个,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,说了几句。

  孟绍原是真害怕这些江湖黑话。

  一句都听不懂。

  什么朝天九路香,这可不科学啊,点不起来啊。

  天门?

  怎么去?

  打的去还是坐高铁去啊?

  “孟爷!”

  领头的那个也不管孟绍原有没有听懂了,一竖右手大拇指:“我们家三爷说了,今日正午,请孟爷喝茶!”

  别说,这句大概意思能懂,就是要见面了是吧?

  孟绍原板着脸:“在哪喝?什么茶?”

  没想到,他居然蒙对了。

  那人一听,行家啊!

  又是一抱拳:“喝的是江湖茶,走的是江湖路。孟爷要问在哪喝,无锡荡口走一遭。”

  这帮人,难道说话就不肯好好说吗?

  “我知道了。”

  孟绍原一本正经,板着脸冷冷说道:“四位请在外面等,我稍后就来。”

  “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!”

 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里,郭瑞、邱兴昌、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。

  “来了?”祝燕妮一看他回来,开口就问道。

  “来了。”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:“我先走,一会你和老曹一起,直奔荡口,按照计划行事。”

  很难说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。

 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,祝燕妮这些老人,很早就知道了。

  可是在这两个新人眼里,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。

 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选择在荡口见面,两个人还将信将疑,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。

  “这个,你带上。”

 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。

  没想到,孟绍原却摇了摇头:“不必了。”

  自从到了江阴,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没有带过枪。

  很简单,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,一定会搜身,第二,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?

  这次,一样如此。

  虽然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,但一把枪,能起到什么作用?

  “别忘记,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。”

 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拍了拍那口箱子。

  说完,一挥手:“咱们走。”

 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。

  走到门口,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:

  “记得,好好的,别死了。”

  ……

  这次,没有蒙眼。

 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,估摸着赶马车的,也是他们的人,一点手脚都做不得。

  从江阴到荡口,一路上,所有的休息点,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。

  赶路并不匆忙,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个人,也在掐着时间点。

 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,绝不匆忙。

  孟绍原一句话都没说,就是躺在马车上,翘着二郎腿,嘴里还不时的哼着这个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。

  “太阳对我眨眼睛,鸟儿唱歌给我听……大王叫我来巡山,抓个和尚当晚餐……”

 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,两个薛三枪的手下,听的是面面相觑。

  这是什么戏啊,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?

  可别说,还怪好听的。

  赶了一个上午的路,看看快到荡口,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。

  看看周围,荒郊野岭,除了这家店连个像样的人家都没有。

  “孟爷,咱们就在这里用餐。”领头的毕恭毕敬:“凡是来荡口的,到了饭点,都在这里吃饭。不瞒您说,这也是我们家三爷的店。”

  孟绍原立刻明白,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,是用来监视过往客人的吧?

  嗯,季一凡是个老特务的,一定会发现这点,更加小心谨慎,绝对不会暴露的。

  否则,现在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。

  一进饭店,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,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,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,就算是打过招呼了。

  “请!“

  领头的一挥手,请几个人坐了下来:“三爷说了,穷乡僻壤,招待不周,等到事情了了,三爷在无锡城里,大摆酒宴三天三夜,来给孟爷赔罪!”

  “好,好。”

 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。

  一会还有事,所以只有饭菜,没有酒。

 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,忽然问道:“朋友,贵姓大名?”

  “不敢,小姓米,米子朗!”

  名字蛮怪的。

  其实这个米子朗,孟绍原认识。

  那天,他被绑到船上,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,离薛三枪最近,但却第一个出去的,就是他!

  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:“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。”

  米子朗一惊:“你,你怎么知道的?”

 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,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,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。

  问题是,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?

  这还不容易?

  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。

 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,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,邋里邋遢,浑身油污,一身的鱼腥气。

  只有你,穿的干干净净的,就连袖口那块补丁,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。

  还有你的指甲。

  水上讨生活的,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,经常要杀鱼,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,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。

  可再看看你,指甲刚刚修过,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。

  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。

  当土匪,风里来雨里去,刀头舔血,谁会在乎这些?

  衣服破了,还会细心补好?

  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?

  当然,最最重要的是,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……那是,女人用力嗅出来的……

  这种印子,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。

  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。

 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:“我会看相,而且特别的准。”

  米子朗恍然大悟,更无怀疑:“孟爷,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?”

  孟绍原装模作样,上下看了好大一会,这才缓缓说道:“米兄,你这面相,虽然偶有小厄,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,前途不可限量啊。”

 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。

  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:

  爱干净,有家室的男人,往往不是特别勇敢。再加上那天,薛三枪一说离开,你第一个就开溜,那说明你胆怯,不想惹事。

  这样性格的人,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。

 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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